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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枝花市林业局,主要负责以下事项工作:(一)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。(二)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、造林绿化工作。(三)负责全市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。四)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。(五)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。(六)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。(七)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。(八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,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,组织、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,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。(九)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,组织林木种质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,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,负责良种选育推广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,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。(十)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,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,组织、指导开展防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火设施建设工作。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、火灾预防工作,发送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。(十一)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,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、市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,按市政府规定权限,核报、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。(十二)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、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,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。(十三)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。(十四)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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